2019年11月27日早上10点30分,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吉木乃县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会议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金恩斯别克•朱马别克主持,政府副县长姜晓华同志、县级河段长、乡级河段长、相关部门参会。
吉木乃县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由县水利局局长张永桂同志介绍了吉木乃县河长制工作相关情况以及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开展河湖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的命令、考核工作方案,水利局阿依很•阿依达尔汗解读《2019年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这次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总结这一段时间以来吉木乃县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对今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一项制度创新。作为一项新工作,需要河湖管理创新、思维创新、体制创新,同样也需要各河长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工作。姜晓华同志强调,此项工作要引起大家的重视,压实县、乡、村的各级责任,各级河长把工作做到实处,坚决把全县的河流湖泊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